各会员单位:
按照公安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公治[2013]669号)和《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》(GA53-2015)相关规定,经广安市公安局同意,协会拟于6月2日起举办爆破作业人员(爆破员、安全员、保管员)继续教育和初领证培训班。在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,为使培训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地点
广安市驿安酒店
二、培训时间安排
批次 | 时间 | 学时 | 对象 | 人数 | 备注 |
继续教育第一期 | 6月2日-6月4日 | 20 | 已取得爆破作业许可证人员 | 100人 | 3日上午报到 |
继续教育第二期 | 6月21日-6月23日 | 20 | 已取得爆破作业许可证人员 | 100人 | 21日上午报到 |
继续教育第三期 | 6月24日-6月26日 | 20 | 已取得爆破作业许可证人员 | 100人 | 24日上午报到 |
继续教育第四期 | 6月27日-6月29日 | 20 | 已取得爆破作业许可证人员 | 100人 | 27日上午报到 |
首次培训第一期 | 待定 | 72 | 初次申请爆破作业许可证人员 | 待定 |
继续教育第一期参训人员仅限爆破作业许可证将于2021年6月到期的,且近期未出入国外及国内高、中风险地区的爆破作业人员。请各单位严格把控送培人员。
三、参训条件及报名资料:
(一)继续教育。
1.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爆破作业证件;
2.每年均参加安全继续教育培训,且考核合格;
3.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证明(单位自行出具);
4.本人身份证原件。
(二)首次培训。
1.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》申请表,申请表在“四川省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”申请打印,加盖单位行政公章、辖区公安机关意见及公章;
2.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;
3.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(身份证正反两面、A4规格1张);
4.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(初中以上文化程度);
5.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;
6.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;
7.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证明;
8.近3年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的证明。
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,并现场查验原件。
四、培训费用
1. 继续教育培训560元/人/期。
2. 会费6000元。
食宿费用自理。
五、疫情防控
(一)参训人员凭“天府通”绿码进入培训场地报到。
(二)国外以及国内高、中风险地区返广人员严格执行相关隔离及防控措施。
(三)参训人员在训期间每天两次测量体温。
(四)参训人员须自备口罩。
(五)培训报道实行领队报道,其他参训学员不聚集。
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,请各单位、各参训人员严格执行培训期间的相关规定,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各单位带队负责人按照要求严格把控送培人员,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2.培训采用封闭式管理,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,不得自行安排住宿;培训期间严禁擅自出入培训地点。
3.此次培训严格按照公安部颁发的《关于严格执行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证识别制度》执行,请参训人员务必遵守相关规定。
4.培训开始前持本人身份证在身份证阅读器上进行签到和人证识别。一个学员只有六次成功签到才计当天学时,否则不计学时或者计半天学时,请各会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。必免因学时未达到而无法换证。
5.每期培训开始第一天上午9:30为报到时间,下午3点钟正式上课。
广安市民爆行业协会
2021年5月28日